的确只要转股价是10元就意味着可以转换成10股,由于可转债是按照zj面值除以转股价格作为可以换成多少股的条件。当可转债的标的股票上涨到15元时,理论上zj价值是有150元,主要是可转换成的股数乘以该股票的股价来衡量这可转债的价值,但一般来说可转债这时的jiaoy价格会比其理论zj价值存在一定的折让,在可转换期内(一般不可转换期是该转债发行后的前六个月)一般是通过转股来获取zj最大价值,但转股时存在一定的相关转股成本(一般这些成本是有,但是相对占的比例很低),这些折让存在除转股成本因素之外,也有部分是相关zj投资基金存在基金合同规定不能持有或持有比例不超过多少之类的相关权益类投资的限定条款所造成的;当标的股票价格等于或轻度低于转股价时,一般情况下可转债的zj价值和可转债市场jiaoy价格会接近其面值,主要原因是可转债具有的债性发和已被削弱的股性发挥作用;当标的股票价格严重低于转股价且未触发回售期条件的情况下,其可转债jiaoy价格会接近其纯债理论价值,这时是可转债所具有的债性发挥作用,但一般情况下这时候的转债jiaoy价格已经低于其转债面值。所谓未触发回售期条件是指虽然当前标的股票价格已经完全符合可回售条件当中的价格条件的条款,但未到达可以进行回售的时间,一般可转债为了防止其发行zj由于股价表现不佳被过早触发回售条款(虽然董事会可以调整转股价格,但会损害股东权益,一般情况下是慎用的),都会对回售时间进行限定,部分zj是限定其可转债发行后多少个月后或计息期最后的两个年度之类的回售时间条款。对于提前赎回条款一般是在标的股票价格高于转股价格130%时才会被触发相关条提前赎回条件的条款,这时一般标的股票公司会发相关的提前赎回公告,在赎回前投资者要进行转股操作,否则就会存在一定的由于可转债提前赎回所造成的损失,主要原因是提前赎回的zj价格远低于此时zj价值。
股数的计算是:zj的票面价值100×zj张数÷当前转股价格(因股票分红派息缘故会有调整),不足一股部分折现金。
比如转为股价为10元的股数,是用zj的票面价值100×zj张数÷当前转股价格10。
上市jiaoy的zj每手都是10张zj1000元面值,每张zj100元面值;所以上市jiaoy的可转换公司zj转换为股票的股数的计算方法是:可转债的手数×1000÷当前转股价格,不足一股部分折现金。
可转债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zj部分。这部分的计算和国债一样,用同期的社会无风险收益与风险溢价折现,计算出zj部分的价值。另一部分是用转换价格买股票的权利,就是看涨期权。这部分必须用期权的计算方法计算价值。
最后,把这两个价值相加就是可转债的价值。可转债的面值是100元。由于同期社会的资金成本和股票价格的波动,可转债上市jiaoy后价格会不断波动,或高于或低于面值。
计算过程很复杂,无法简单介绍,只能说说大概的思路,只能靠您自己去学习了。
求的是转换价格么?转换价格=可转换zj面值/转换比例
可转换zj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可转换zj的公允价值可表示为:
可转换zj公允价值V=普通zj价值VB+看涨期权价值VC
普通zj价值VB的确定方法
可转换zj相当于普通zj部分的价值等于投资者持有zj期间能够获得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可采用收益现值法确定其价值。
看涨期权价值VC的确定方法
可转换zj的期权价值是一种看涨期权,可采用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进行确定。
可转换zj具有股票和zj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本金保证的股票" 。 可转换zj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其有利之处在于:
1.可转换zj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
可转换zj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zj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zj,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zj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zj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2.可转换zj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
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zj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zj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zj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3.可转换zj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zj属于次等信用zj,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zj、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zj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